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有关工作部署,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电线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共对50家销售者销售的6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5023.3-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3部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8家销售者销售的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护套平均厚度、导体电阻(20 ℃)、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后抗张强度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13.33%。
本次共对25家销售者销售的3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4906-2010《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 安全要求》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7家销售者销售的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互换性、谐波电流限值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23.33%。
本次共对26家销售者销售的3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7000.204《灯具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7家销售者销售的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标记、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26.66%。
本次共对11家销售者销售的11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7000.201-2008《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3家销售者销售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骚扰电压(电源端子)、谐波电流限值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27.27%。
本次共对61家销售者销售的83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6915.1-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1家销售者销售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耐热、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1.2%。
本次共对120家销售者销售的20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099.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24家销售者销售的2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尺寸检查、延长线插座的结构、耐热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13.5%。
本次共对33家销售者销售的35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4家销售者销售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整车质量、充电器与蓄电池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11.43%。
本次共对19家销售者销售的23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706.36-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开水器和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17家销售者销售的2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结构、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86.96%。
本次共对26家销售者销售的3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3883.201-2017《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第2部分:电钻和冲击电钻的专用要求》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11家销售者销售的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为端子骚扰电压、骚扰功率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36.67%。
本次共对25家销售者销售的3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3883.7-201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2部分:锤类工具的专用要求》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3家销售者销售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端子骚扰电压、骚扰功率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10%。
本次共对10家销售者销售的1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一产品。二是通知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三是督促指导生产者查找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限期完成整改。四是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不合格产品涉及昆明云鑫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富顺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金诚电缆有限公司、上海豫蝶线缆有限公司、展洋线缆有限公司、深圳市鑫龙宇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等标称生产企业/上级供货商。不合格和合格产品具体信息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