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王鲍镇建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王鲍镇建群村光伏项目进行分散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启东市王鲍镇建群村光伏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最高限价:采用按光伏电站单位装机容量W进行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最高单价限价为3.5元/W,综合单价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最终按光伏电站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
采用单晶硅光伏组件,具体由供应商根据建群村委员会的屋顶可装面积和装机容量自行选择电池板规格型号,建议品牌为天合、英利、阿特斯、晶科、晶澳、韩华、海泰、海康,要求产品设备正常条件下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
采用组串式或集中式,要求光伏组件和逆变器按不高于1.2:1的比例进行配置,建议品牌为华为、阳光电源、锦浪科技、固德威、上能电气、古瑞瓦特。其正常条件下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
由供应商根据屋顶类型自行选择适宜的支架形式、结构形式和安装方式,如配重法和夹具法等,其中平屋顶光伏组件安装倾角宜在5°~10°(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除配重基础外支架材质应为铝合金、不锈钢或镀锌钢材。支架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规定,其抗风能力应满足非极端天气下的户外长期使用要求。
(7)其他辅材:桥架、防雷接地、PVC电力护套管材、螺丝螺母螺帽等安装辅材,均应采用符合国家生产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8)针对太阳能电池板、并网逆变器和支架,中标人应在项目实施前将具体选型和配置情况告知建设单位,在经得认可后方可实施项目。
光伏电站质量要求合格,相关设备设施须有厂家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光伏电站设备从投入运行之日起,整体质保20年,在国家规定的光伏电站使用年限内,中标人应确保其质量,因中标人原因致使光伏电站在合理使用年限内造身和财产损害的,中标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非采购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电线日内赶到现场维修。紧急维修最迟应在24小时内到场抢修。如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场维修、抢修,或连续两次维修仍未能解决问题的,采购人可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备注:本项目中的建议品牌只是建议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也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以外的品牌。
(1)本项目中建议的品牌已经采购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通过,其产品参数符合项目需求中的相关要求,论证依据的材料为:①检测报告、②技术、③生产许可证。报价供应商如拟投产品不在建议品牌之列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开标一日前,向采购单位提供以上同等材料,采购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当三分之二及以上专家认定新增品牌相关参数符合项目需求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以未经采购单位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品牌参加项目投标的,将被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2)指标项能: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主要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主要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说明调整的理由。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类项目的货物生产企业或者服务类项目的服务提供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光伏安装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和验收合格证明)。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报价中的单位装机容量价格为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设备的成本(含安装部件、备品备件费)、运输(包括卸货、二次搬运、现场保管)、包装费、劳务费、保险、利润、税金、装卸、吊装费、脚手费、安装费(包括所有辅材)、保险(意外伤害险等)、成品保护费、检测费、调试和并网验收、使用培训、质保及售后服务(含正式交付业主前的清洁保养费及必备的维修保养专用工具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①所有设备、材料运抵采购人所在项目工地现场;②光伏电站项目并网接入应用系统的设计;③向供电公司申请并网的承载报告编制费;④光伏电站整体系统及全套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交付使用、技术培训、维保服务及所有相关的附属工程,直至完成采购人指定的任务工作以达至安全和规范的标准,且通过采购人验收后并网发电,投入试运行并交付使用。根据采购人项目具体规划情况及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等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的各类市场的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结算不作调整。投标人必须采用人民币投标报价。
3、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服务、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安装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降低货物安装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投标人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7)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光伏安装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和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报价表(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备注:报价文件正、副本各1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须装订、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邮寄(只接收顺丰)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4年03月18日14:30分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收联系人:徐海燕,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不论何种原因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1、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详细了解本项目施工内容,并对现场施工条件和施工环境进行认真勘查,供应商中标进场后不得对现场施工条件提出其他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供应商的要求。
2、质量要求:产品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标准,本项目光伏安装质量要求合格,相关设施设备须有厂家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且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正常。
3、验收要求:光伏发电系统装机容量符合采购要求,且完全接入当地公共电网,并实现所有设备带电安全稳定连续运行240小时并完成全部消缺工作。
4、安全生产:供应商应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和环境按规定制作施工期场区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全设施及设备标识标牌。
因供应商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等事故的,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违法转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按违约处理勒令供应商退场,并上报采购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同时供应商应赔偿因其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6、合同工期:2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供应商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项目延期完成的,每延期一天从合同价中扣款1000元。
7、交货、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采购人指定位置交货、安装,确保正常使用。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预算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1)成交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并网方案进行全面设计,包括光伏发电系统、变压系统、配电装置、主控系统、接入系统、监控系统、电缆及接地、系统布置等。设计和技术文件必须经采购人认可。
(2)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规范及采购文件等相关要求组织设备采购、生产加工及现场安装施工。设备选型中的线缆、桥架、接地系统、监控系统、安装辅材、光伏支架系统等设备的具体数量标准,由成交供应商结合项目需求、本询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予以提供。成交供应商所用所有设备及材料进场须经采购单位验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进场。采购单位有权拒绝不合格材料及产品进场。成交供应商必须按不低于询价文件要求的材料质量及技术要求等标准供货、施工、安装、调试。
(3)如有需要,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将解除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成交供应商供货前必须就供货数量等与采购单位确认后,再进行供货,否则后果自负。在中标人供货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7)质保及售后服务包括质保期内系统设备的维护、维修、调运、更换及配套的备品备件等相关内容。
(8)成交供应商在安装施工中做到项目负责人全程现场管理。因质量、施工、安装等问题而发生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10)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施工安装调试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现场施工单位的规定,督促现场施工人员规范操作,采取严格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安装的人身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