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发生的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平、公允、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定价的依据和原则公平、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中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确定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原则,预计发生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系受经济环境影响导致销售端市场受阻。2023年度公司仅与嘉兴市大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尚机电”)存在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汇总如下:
注意1:公司2023年度与大尚机电的销售金额较预计金额减少1,524.50万元,系受经济环境影响导致销售端市场受阻所致。
根据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和2024年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大尚机电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总额将不超过4,000.00万元。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注意2:基于经济环境的好转,目前电线电缆的主要原材料铜的价格较高等因素的考量,认为大尚机电的销售额将会有所增加,公司向大尚机电销售线缆金额也会相应增长。
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定价公允。
公司将根据日常关联交易发生的具体事项,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详细约定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等事项,规避公司经营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该等关联交易使本公司充分利用了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通过协作,实现交易各方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定价原则采用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金额在公司经营成本、收入和利润中所占比例极小,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完成后,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韩宝忠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周桂华先生担任,与刘华凯先生(主任)、姚欢庆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依据前述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公告如下:
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经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末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3,193,357.60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计提减值明细如下:
注:以上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次计提合计53,193,357.6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2.57%。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各类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向或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结合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及综合考虑前瞻性因素调整,考虑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023年末,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共确认信用减值损失52,924,353.28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经测试,2023年末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317,262.46元。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048,258.14元。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2,924,353.28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69,004.32元,计入当期损益,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和53,193,357.60元。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计提本次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同时根据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章程》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