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鸿业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城市更新惠环片区-惠环轻轨站北片区电力迁改工程(10kV交联钢带铠装电力电缆(阻燃))收购布告
惠州市鸿业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城市更新惠环片区-惠环轻轨站北片区电力迁改工程(10kV交联钢带铠装电力电缆(阻燃))收购布告
1. 项目名称:惠州市鸿业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城市更新惠环片区-惠环轻轨站北片区电力迁改工程(10kV交联钢带铠装电力电缆(阻燃))
5. 收购成果适用范围:本收购项目由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施行收购,收购成果适用于惠州市鸿业电力有限公司(需求单位),宣布成交告诉书后需求单位与成交供货商签订合同。
本项目收购人经过南网电子收购交易渠道(施行电子化收购。凡有意参与的招标人,请于2021年9月10日12时00分00秒的截止招标时刻前将招标文件寄至指定地址。
按国家电子招标招标法有关规则和电子交易渠道技能要求,凡有意参与招标者,需先行完结体系挂号注册和审阅,审阅经往后供货商凭请求的账号、暗码在收购渠道完结报名(报名时需供给相关PDF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详见“供货商资历要求,第4条”)、文件下载、招标等事务。注册挂号事务需2至5个工作日,请有意参与招标的供货商要为注册挂号预留满足的时刻。供货商注册挂号、招标报名、下载收购文件等操作,详见南网电子收购交易渠道(供货商注册的相关规则,咨询电线。
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截止时刻前按收购文件要求的进行编制,并将报价文件密封在招标文件递送截止时刻前寄至收购人,未按要求在邮递报价文件的形成全部成果由招标人自行承当。
1.报价人或许其他好坏关系人以为收购活动不符合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能够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之日起1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分投诉。投诉应当有清晰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2.招标人或许其他好坏关系人对收购文件、收购成果提出投诉的,应当依照收购文件的规则先向收购人提出贰言。贰言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1项规则的期限内。